從諮詢到保固驗收,11設計師口授行內沒教的事(4) 簽約不曖昧
美化家庭 美化家庭 發表於2015/06/13


「合約內清楚註明圖面附件清單,避免『1坪包價做到好』的曖昧文字。」


很多設計師建議設計約與工程約交由同一家公司處理較佳,但合約盡量分開簽署最有保障。設計師李志信認為簽約前屋主可要求提供原始、平面圖或是手繪立面,並在合約內註明清楚附件圖面有哪些,含括完工日期(延宕工期時,設計師需有罰款動作)、屋子的產權(避免裝修違法)等,即使覺得設計師提供的範本寫不齊全,可雙方同意下自行填寫註明簽名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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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數1   加附營業登記證影本,施工圖和報價單缺一不可

工程約要有施工圖、報價單含備註欄等,好核對施工內容,其中的施工圖即為各種工程施作詳細圖面,坊間最容易被詬病的是文字僅寫「1坪總價XX錢可做到好」的模糊語句。畢竟這價錢到底是擴及建材、工人費用還是其他,當中的「好」又是到哪種程度,都是日後紛爭導火線。若擔心設計公司合不合法,亦可請對方加附營業登記證。


招數2   擔心日後設計師追加預算過高,可載明追加額度上限

第一次簽設計約時,設計師會提供初步估價建議,讓屋主知道大略裝修費用,等正式簽工程約時,會提出完整細目的報價單,由屋主考慮進行追加減動作,而此行為也會影響施工圖面等變更,相對也會影響工期確立可行預算簽約後,若擔心施工期間,有再追加減設計導致支出提高,屋主可要求合約內明訂追加上限。此外,在交屋保固內容部分也是合約重點,提供的保固服務、年限與權責劃分都要逐一檢查。



資料來源:SH美化家庭

設計:李志信 凱里斯圖設計

文字:SH美化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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