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D能源與環境先導設計——照明標準的訂定

所有的事物都有其準則與依據 ,燈光設計亦不能例外,我們擔任新光三越百貨的照明顧問,自然就先從這個角度切入,協助總公司建立起各地區展店、改裝時可依循 的總體設計準則,建立視覺觀察的尺度觀念,同時導入電腦輔助模擬計算,也複核相關設計圖面。 其中特別參考了美國綠建築協會 (U.S. Green Building Council,簡稱USGBC)所訂定的標準「能源與環境先導設計」(Leadership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 簡稱L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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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的光,莫過於天光,所以應該師法自然

在LEED中,對於照明的要求 ,基本上包含光害防制與照明功率密度(Lighting Power Density,簡稱 LPD)兩個面向。光害防制方面,最首要的核心在於舒適度。簡單來講,就是要改善過去商業空間對於亮度的單一追求,就是不能為了商品的展示,忽略了過多燈點與光溢散所讓人感到的不適,平衡商品照明與使用者的感受。在商場的戶外空間,則不應該有太多的天空輝光(溢射光),像大家經常見到一些設計,將讓光散射打入天際, 改變了夜色,就是不恰當的做法。

至於照明功率密度,則是指空間內單位面積用於照明之用電功率,以瓦數為計算單位。在LEED 規範中 ,就詳細載明每平方公尺內該用多少瓦的電,並依照建築用途差異, 來分別制定不同標準。


原文出處:台灣照明雜誌2016秋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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