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常識】購買二手屋時之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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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https://goo.gl/zMOGiX)


購買前應注意的事項

購買二手屋,與防水有關之事項,消費者應採取二種措施。


第一,在簽訂契約時,白紙黑字註明所購買的房屋無漏水之情事,如果有漏水的事實,賣方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等文義,來保障自身的權益;當然,由賣方或仲介公司出具交屋後一~二年內不會漏水之保固切結書,也是一種簡便的方法。


第二,購屋的一項措施,就是現場觀察,在法律上稱之為「檢查」。

這種作法,在看房屋現場時,消費者就應檢查,在交屋時也還要再檢查一次,以確保有無漏水的可能。


至於如何檢查,消費者首先可以觀察外牆與內牆部份有無裂縫與水漬,尤其是窗戶之四周是最會漏水的地方之一,一定要檢查;另外,在衛浴、廚房部分的天花板、設備下方有無漏水,都是要列入檢查的地方。


消費者還是要注意賣方或仲介公司會以家具或新壁紙或新油漆的方式來遮避漏水的地方,所以不能輕忽家具、壁紙背後可能的漏水現象。


當然,這裡的「檢查」,並非可以除卻賣方或仲介公司的保固責任,故消費者仍須於交屋時,向賣方或仲介公司索取「不漏水保固切結書」(保固之條件,請見本手冊第一篇之9、什麼是良好的防水保固制度),而保固書亦應將交屋時之內外狀況拍照存証以為附件,消費者於搬入後,若有改修等工程,亦應注意是否會破壞防水層,或事先會同賣方商討後施工,否則一旦發生漏水,則責任歸屬難定。


購買後發生漏水怎麼辦?

首先,須由具公信力之專業人員找出漏水原因,例如是自己使用不當或交屋後內裝改修時,裝璜公司所造成,還是賣方未告知的結果?


當然,若是自己使用不當或事後破壞所造成時,則其責任應由消費者自行負責,否則在保固期限內,除了經鑑定為明顯新增或不可抗力因素等非為賣方或保固人之故意隱瞞者外,其責任均應由賣方或保固人負責(此條款應注意是否有列入保固書範圍)。


一旦確定何人應負責任,通常已確定漏水的所在,所以「漏水原因鑑定」,在法律上,可以說具有二層意義,第一是確認瑕疵;第二,確認何人負責。


原文出處:《自家漏水怎麼辦》

作者:謝宗義  

出版社:WTA台灣營建防水技術協進會

http://m.sanmin.com.tw/Product/Index/000229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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