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的持有稅賦--房屋稅2/2
胡偉良 胡偉良 發表於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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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http://www.financialexpress.com


2). 囤房稅

為了抑制民眾囤房,財政部已於民國 103 年完成房屋稅修法,將非自住稅率由 1.2%~2%,提高到 1.5%~3.6%,只有供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的房屋,最多 3 戶可按自住房屋稅率 1.2%課徵房屋稅,其餘皆屬非自用住宅。

若名下超過 4 戶最高課稅 3.6%;從 103 年 5 月申報房屋稅時開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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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台北市的房屋稅(持有稅)已大幅增加,多屋、好路段、豪宅更是加稅嚴重

台北市的房屋稅(持有成本)在經歷了四個歷程的調漲(台北市房屋稅自治條例)之後已大幅提升,且其增加之幅度與過去相比,堪稱嚇人,也使得居住台北市的實質花費愈來愈高,其調整是否合理,實令人存疑,且恐有違反憲法之虞。

a). 路段率調整:依房地坐落地點,以 1.3~2.0 的比例調高稅額。

b). 高級住宅加價:滿足高級住宅的條件時,房屋稅額調高 2 ∼ 3 倍。

c).2014 年以後取得新用執照的新屋,其適用的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較以前的大幅調高(平均為過去的 1.6 倍)。 此一新標準單價是否會擴大到所有的房屋,尚不可知,但純以2014 年 7 月做為分際是否合理,也頗具爭議。

d). 多屋者的房屋稅率調整(囤房稅):擁有三戶以上時,第四戶的稅率調高為原來(1.2%)的兩倍(2.4%),第五戶以上的稅率則調高為原來的三倍(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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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台北市一口氣調漲房屋標準單價、路段率和囤房稅率三種,而且都調很高,造成稅負一下子提高好幾倍,例如囤房稅的稅率從 1.2%調高為 3.6% 就漲了三倍,加上路段率再加 300% 等於上漲四倍,兩者相乘就漲了 12 倍,若是新屋或符合豪宅標準的話,那個房屋稅就更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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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荒謬的房屋稅調整,讓大台北新屋變少

因為房屋稅太高,現在連都更案都推不動,有的都更案就算同意書送出去,也暫時不敢動。而且改建完成的成屋也交不了屋,買家擔心要繳高額房屋稅,都一直拖著不願交屋,這不只對建商影響很大,對整個房地產和其相關產業都造成影響。



原文出處:一生的房地產計畫中【市場篇】

作者:胡偉良

出版社:凱昕國際文化出版事業公司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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